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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学历类自考专业(法律)金融法-公司法参考题库含答案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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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0 页
更新时间:2025-09-13
总字数:约1.99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学历类自考专业(法律)金融法-公司法参考题库含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共35题)

1.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通知期限为?

【选项】A.15日B.30日C.45日D.60日

【参考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其他股东自接到股东转让股权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选项B符合法定期限要求,选项A、C、D均与法律条文相悖。本题考察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程序要件的理解,易错点在于混淆通知期限与答复期限。

2.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人通知债权人的方式应当采用?

【选项】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