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端产品合作业务保证金协议
终端产品合作业务保证金协议
终端产品合作业务保证金协议
终端产品合作业务保证金协议
编号: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传真: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传真:
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
乙方作为甲方供应商,向甲方供应【】产品,双方已经和/或将要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以下称“主合同”)。为确保乙方按约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乙方自愿按本协议规定向甲方交付保证金。
主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同:
(1)双方于年月日签订《》;
(2)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另行签署《主合同确认书》中确认属于主合同范围合同;
(3)双方之间存在其他购销合同或存在购销关系、业务代理关系合同。
双方同意按如下规定确定保证金数额:
(1)业务保证金:金额为______万元。
(2)产品保证金:产品保证金根据机型数量确定,金额如下:
乙方向甲方供应款机型,甲方向乙方收取产品保证金万元;
乙方向甲方供应款至款机型,甲方向乙方收取产品保证金万元;
乙方向甲方供应款至款机型,甲方向乙方收取产品保证金万元;
乙方向甲方供应款至款机型,甲方向乙方收取产品保证金万元;
乙方向甲方供应款以上机型,甲方向乙方收取产品保证金万元。
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共计万元。如乙方新增入围机型导致应增加产品保证金数额,乙方应在确定新增入围机型后日内向甲方交付新增产品保证金。如乙方减少入围机型导致应交付产品保证金数额减少,甲方在确定减少入围机型后日内将产品保证金(扣除相关违约金、损失赔偿和相关费用)无息归还给乙方。
保证金应支付至甲方如下帐户:
银行:
户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帐号:
乙方迟延交付保证金,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款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暂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如乙方迟延交付保证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主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交付保证金所承担责任范围为:
(1)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以及违约金、赔偿金;
(2)甲方为实现对甲方主合同债权以及本合同权利而支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诉讼(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和差旅住宿费等。
乙方交付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交付保证金为对其全部主合同义务和全部机型担保,而不仅限于特定合同义务或特定机型。
乙方如违反主合同任何条款而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或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取相应款项。
乙方被甲方扣取保证金,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
如乙方迟延补足保证金,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款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暂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如乙方迟延补足保证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主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本协议独立于主合同,本协议效力不因主合同未生效、无效、被解除或被撤销而受任何影响。
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友好协商解决,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主合同债务全部履行完毕后失效,甲方将保证金(扣取相关违约金、赔偿金和损失赔偿)无息归还给乙方。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账户:
银行:
户名:
账号:
乙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应予以赔偿。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附件一:
主合同确认书
编号:
双方确认,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属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终端产品合作业务保证金协议》所述主合同,乙方以《终端产品合作业务保证金协议》项下保证金对其履行《》项下义务进行担保。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