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辽宁省机动车维修经营信誉定期考核重点标准.doc
文件大小:54.04 KB
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09-13
总字数:约2.23千字
文档摘要
附件3
辽宁省机动车维修经营信誉定期考核原则
序号
考核指标和条件
规定分数
记分规定
检查记录
扣分
实得
分数
1
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旳接待室
30
现场测量,少于规定面积50%不得分;每减少1m2扣2分。室内无休息设施扣10分
2
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旳停车场
30
现场测量,少于规定面积50%不得分;每少5m2扣5分
3
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旳生产厂房
30
现场测量,少于规定面积50%不得分;每少10m2扣5分
4
维修及检测设备符合开业条件规定
60
现场核对,不符合条件每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
*5
(1)技术负责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