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投标说明书方案.doc
文件大小:28 KB
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9-14
总字数:约4.32千字
文档摘要

修改与撤回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在第20款所规定的递交标书截止日期之前正式送达业主。这一书面通知应详细说明修改或撤回的具体内容,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递交,以确保业主能够及时收到并作出相应处理。

22.2除非在第22.3款所描述的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当按照第19条关于投标书递交的相关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记和递交。此外,还应在内层信封的显著位置明确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以便业主在收到通知时能够迅速识别其内容,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2.3在特定情况下,撤标通知书也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提交,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并且确保此传真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被业主成功接收:首先,传真件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