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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为满足本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的相关要求,规范优秀历史建筑数字化测绘工作流程和技术要求,确保优秀历史建筑数字化工作的科学高效,促进数字化成果在保护管理和宣传展示中的应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本市优秀历史建筑基础信息和测绘信息的采集、处理、质量检查、等级评定与数字档案管理;其他历史建筑在技术条件相同时也可适用。
1.0.3优秀历史建筑数字化测绘工作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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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术语
2.0.1优秀历史建筑historicbuilding
由政府批准确定并公布,建成30年以上,其建筑样式、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或反映本市地域建筑历史文化特点,或为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或为与重要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建筑,或为在我国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以及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筑。
2.0.2保护类别protectioncategory
根据优秀历史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而提出的分类保护要求。
2.0.3重点保护部位keyprotectedpart
集中反映该优秀历史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的建筑环境、空间、部位和构件。
2.0.4建筑细部architecturaldetail
优秀历史建筑的典型构件、特色装饰等部件。
2.0.5基础信息basicinformation
优秀历史建筑的概况信息、保护信息、历史资料、日常管理维护信息、评估信息、修缮记录等信息的总称。
2.0.6测绘信息surveyingandmappinginformation
利用相关测绘技术获取的优秀历史建筑周边环境、屋面、立面、室内空间、建筑细部等方面的空间尺度、立面样式、细部图案、材料纹理等信息。
2.0.7点云pointcloud
通过测量方式获取三维空间中目标表面特性的海量点集合。
2.0.8实景三维模型three-dimensionalrealscenemodel
利用实景影像和激光点云等实景三维数据制作的可量测的、具备实景纹理的三维模型。
2.0.9倾斜摄影测量obliquephotogramme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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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垂直相机和倾斜相机组成的航摄仪,对物体进行多视角航空摄影测量的作业方法。
2.0.10近景摄影测量close-rangephotogrammetry
利用拍摄设备贴近物体表面摄影,获取高清影像,并进行摄影测量处理,从而恢复被摄对象的精确坐标和精细形状结构来建立精细三维模型的摄影测量手段。
2.0.11三维激光扫描three-dimensionallaserscanning
通过相关设备发射和接收激光以获取被测物体表面三维坐标、反射光强度等信息的非接触式主动测量技术。
2.0.12空中三角测量aerotriangulation
利用影像与所摄目标之间的空间几何关系,根据像片控制点,计算出像片外方位元素和其他待求点的平面位置、高程的测量方法。
2.0.13数字剖面图像digitalprofileimage
假想用剖切面将建筑点云或三维模型的某处进行切割与投影形成的图像。
2.0.14数字正射影像digitalorthophoto
经过正射投影改正的影像数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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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规定
3.0.1优秀历史建筑数字化测绘成果应包括基础信息成果和测绘信息成果。
3.0.2优秀历史建筑基础信息内容要求宜符合下列规定及附录A的要求:
1概况信息宜包含建筑名称、建筑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风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建造年代、原建造单位(者)名称、原设计单位(者)名称、原施工单位(者)名称及现状全景照片和数码照片等;
2保护信息宜包含保护编号、公布批次、保护类别、保护铭牌内容、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重点保护部位等;
3历史资料宜包含房屋历史沿革、原设计单位和原施工单位相关资料、历史图片和历史图纸等;
4日常管理维护信息宜包含产权性质、产权人、使用人和管理人等;
5评估信息宜包含建筑结构状况、使用情况和搭建改造情况等;
6修缮记录宜包含历次修缮时间、修缮内容、业主单位、修缮设计单位、修缮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监理单位、修缮过程资料、竣工图纸和重点保护部位修缮信息等。
3.0.3不同保护类别的优秀历史建筑的测绘信息内容要求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表3.0.3测绘信息内容要求
保护
类别
内容要求
测绘图纸
点云
实景三维模型
院落格局、场
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