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
《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砖)应用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混凝土砌块(砖)用再生骨料技术要求》DB31/T1093-2018(上海市经
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规定了混凝土
砌块(砖)用再生骨料的分类、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再
生骨料混凝土砌块(砖)技术要求》DB31/T1170-2019(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管理委员会提出,上海市建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对再生骨料混
凝土砌块(砖)用原材料、技术要求、配合比设计、制备与养护、检验规则作
出了要求。两部标准围绕混凝土砌块(砖)用再生骨料原材料以及本身的技术
要求,构建了混凝土砌块从原材料质量控制,到生产制备、到技术要求的完整
技术规范体系,有效地推动了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焚烧炉底渣资源化利用,助
推了墙体材料绿色低碳转型。
为积极响应进一步优化标准体系结构、提高标准实用性与协调性,加快地
方标准整合、废止、转化,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
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市监标准〔2025〕203号)工作要求,现
DB31/T1093-2018DB31/T1170-2019
将与两项标准合并,修订形成《再生骨
料混凝土砌块(砖)应用技术规范》。《再生骨料混凝土砌块(砖)应用技术
规范》对混凝土砌块(砖)从再生骨料原材料到产品生产制备到工程应用做出
规范要求,一方面能够实现本标准继续服务好本市固废资源化利用和绿色墙材
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也能满足地方标准精简优化的政策要求。
(二)目的、意义
在上海城市建设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建设领域自身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弃
2024
物,如建筑废弃混凝土、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等。年上海市建筑废弃混凝土
产生量为597万吨,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约150万吨,处置压力巨大。国外发达
国家(德国、韩国、日本)在固体废弃物处置方面较为先进,其成功经验可归
纳为两点,一是实现了多途径资源化再利用,二是对再利用实现有效监管。
在国家及本市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与双碳目标的战略背景下,生活垃圾
焚烧底渣与建筑废弃混凝土等固废的资源化处置已成为城市可持续和低碳发
GB/T25032
展的关键环节。国家层面通过《生活垃圾焚烧炉渣集料》()明确
炉渣集料的技术要求与环保指标,并允许其合规用于道路工程;同时“无废城
市”政策要求各地制定炉渣近零填埋目标。上海市进一步强化执行:针对生活
“”
垃圾焚烧底渣,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
作方案》为依托,强制推动协同处置与多途径利用,通过长三角区域协作机制
和本地化处置要求构建闭环体系;针对建筑废弃混凝土,则实施强制回收制度
及再生产品备案管理,同时通过强制施工单位使用再生混凝土等举措驱动市场
应用。当前政策需求聚焦于标准化技术规范落地、跨区域协同处置能力建设、
环保风险严格管控,以及通过强制性回收与市场化激励并行的机制,最终实现
废弃物减量化与资源化的双目标。
目前,国内有关建筑垃圾的再生骨料应用技术标准较少,行业标准《再生
JGJ/T240-2011
骨料应用技术规程》()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系针对全国
范围的技术文件,规定较为宽泛,适用性和实用性不强。指导生活垃圾焚烧炉
GB/T25032-2010
渣资源化利用的仅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