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概述 1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1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
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8
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8
6报批前公开情况 8
7其他 9
8诚信承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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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31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对“蛋鸡养殖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由于我公司蛋鸡养殖扩建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在确定环评机构后的7日内在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评机构名称,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以及公众参与的途经方式等。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又在公司网站上、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项目附近敏感点等处进行了公示。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等内容。
两次信息公开后,我公司没有收到公众意见的反馈。现将公众参与情况进行汇总说明。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公开内容及日期
潍坊鑫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蛋鸡养殖扩建项目于2024年11月20日进行了首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3)环评单位名称;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经分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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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开方式
2.2.1网络
2024年11月20日,在潍坊鑫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网站
(/nd.jsp?id=9)对潍坊鑫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蛋鸡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众可通过该网址中的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中获取公众意见表。
公示截图见图2.2-1。
图2.2-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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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公众意见情况
项目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过程中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公开内容及时限
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以后,我单位于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通过网络、报纸、张贴的方式同时进行公众参与公示。
征求意见稿公示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基本完成,公示的主要内容及时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3.2公示方式
3.2.1网络
2025年2月24日,在潍坊鑫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网站
(/nd.jsp?id=15)对潍坊鑫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蛋鸡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链接:
/s/13EtCF1eWkytuKN99epwrLg?pwd=cy9b提取码:cy9b)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示截图见图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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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3.2.2报纸
潍坊鑫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山东工人报》上对蛋鸡养殖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两次公告,公示日期分别为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7日。《山东工人报》属于当地公众易接触的报纸,载体选择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报纸公示见图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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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2两次报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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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张贴
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潍坊鑫荷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在大圈村、埠口村、东宿戈庄村等等进行了公示栏张贴公开(并电话告知项目西北角散户关于项目的建设情况),公示栏均为村庄的公共公示栏,大圈村、埠口村、东宿戈庄村等均为距离项目较近的敏感点,受项目的影响也较大;公示栏为村庄信息公开的例行张贴点易于周边公众了解获取,符合载体选取要求。
公示现场照片见图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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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大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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