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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商标法》应知应会考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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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6 页
更新时间:2025-09-17
总字数:约5.86千字
文档摘要

2025年《商标法》应知应会考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题,合计40分)

1.根据2023年修订的《商标法》,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标志?

A.文字与图形组合的二维标志

B.具有显著性的声音片段

C.仅直接表示商品功能的三维标志

D.颜色组合形成的特殊标识

答案:C

解析:《商标法》第11条规定,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缺乏显著特征,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除外)。选项C中的三维标志仅直接表示功能,属于不得注册的情形。

2.甲公司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