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二灰拌合场地合同(3篇)
租赁二灰拌合场地合同(通用3篇)
租赁二灰拌合场地合同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做为二灰拌合场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场地租给乙方使用,该场地原为存煤场,后存砂和一些垃圾,该场地乙方根据自身需要可进行平整、硬化或布置,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将租用场地做二灰拌合场,乙方在筹建、使用过程中,将使用甲方的现有道路,该部分使用为场地租赁费用中的一部分,乙方不再向甲方另付费用;乙方在使用期间,如增修房屋、水井等或对场地进行一些改变,该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对甲方不再付任何费用。
3、乙方将该场地做二灰拌合场,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且向乙方保证该土地的正常使用。
4、租赁期满后乙方人员、机械、材料等撤离前,将场地清理平整。
5、租金总计人民币元,乙方一次向甲方支付,乙方人员进场后开始正常运转。
6、租赁期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如乙方延期使用,按每月贰万元向甲方支付租赁费。
7、甲、乙双方达成以上协议,同意共同遵守,如有违约,乙方可拒付租赁款或索要已付租赁款,如情节严重,甲方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8、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租赁二灰拌合场地合同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就衔架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事项
1、乙方决定租赁甲方衔架(规格:长25米,深8米,高5米)
2、衔架总长度以实际使用桁架为准。
3、租赁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费用
1、租金单价:米。(包含衔架租赁费用,搭建费用)
2、租金总价以实际使用桁架长度为准。
3、乙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给甲方(大写)作为押金,在乙方归还桁架并确认桁架完好无损后,甲方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广告合同期内使用权归乙方,甲方如果将此衔架租赁给第三方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合同期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此衔架的使用权。
3、若发现因衔架原因造成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乙方修复或拆除,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协议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并在施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
2、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
3、乙方必须承担衔架钢架的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
五、付款方法乙方在衔架搭建完成后一次性支付甲方租金。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
六、其他事项
1、租赁期,乙方必须对衔架做好保护措施,若有损坏,乙方按照的金额向甲方提出赔偿。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但不得中止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3、协议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4、租赁的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需续租,则租金另算。
5、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以上任何条款都将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约定的商业内容,甲乙双方均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严格执行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友好协商。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租赁二灰拌合场地合同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方因建筑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建筑周转材料(以下简称租赁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名称、数量、租赁价格
以上租赁物的类别、数量根据乙方的预计而填列,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租赁物发货单》为准。以上费用价格均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预计天,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以甲方到乙方仓库提货之日到甲方用完租赁物,并将租赁物送回到乙方仓库并按乙方规定验收完为止。在甲方未能归还全部租赁物和付清全部租赁费及维修费等其它费用前本合同期限自动延长。
第三条押金的交纳
甲方按租用赁物计10000元交纳金,签订合同时一次交付。如不能按期足额交付,逾期部分按每天万分之八交纳违约金。租赁期间不得将押金抵作租金,租赁物资还清后方可动用押金。
第四条、钢管按米数归还,长短尺寸在规格长短10cm以内。
第五条乙方责任
一切租赁材料进场的运输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一切材料要保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