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川矿机电院2014.21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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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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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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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矿机电院〔2014〕21号

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院

关于下发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教育教学科研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形成教育教学科研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带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促进师资素质的提高,并整体提高全院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将根据部门、个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给予教科研成果奖励,原川机校发﹝2007﹞24号文已不适应新时期教研教改需要。根据2014年5月29日院办公会研究,通过新的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现下发各部门,请认真组织学习。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矿产机电技师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