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陶瓷厂废品处置记录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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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09-18
总字数:约2.08千字
文档摘要

陶瓷厂废品处置记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陶瓷厂废品处置记录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为规范本厂废品处置流程,加强资源管理,确保环境安全,提升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及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适用于陶瓷厂全体员工、客户及第三方合作单位,旨在通过系统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废品处置的合法合规、高效有序。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陶瓷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品,包括但不限于:

(一)生产废料:成型废坯、施釉废品、烧成废渣、磨具损耗件等;

(二)边角料:原料切割余料、包装材料废弃物;

(三)不合格品:因质量缺陷无法使用的半成品、成品;

(四)废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