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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员工通勤车运行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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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5-09-18
总字数:约1.42千字
文档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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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通勤车运行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通勤车的正常运行秩序,保证职工的乘车安全,使通勤车做到准点、有序、安全、舒适,特制定此管规定。

一、驾驶员素质要求

1、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营运资格,驾驶技术好、服务热情,出车期间禁止饮酒、不疲劳驾驶,无不良嗜好,服装整洁,礼貌用语。

2、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车辆驶过程中严禁接打手机、吸烟、打闹或闲聊,确保行车安全。

二、车辆管理

1、所有运行的车辆具备从事相应营运业务的合法资质,手续合法,并按时、足额投保机动车辆的各项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等各项保险)。

2、营运单位必须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养,发现问题隐患,应立即解决;出车前、入库后驾驶员要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故障情出车,保障车辆运行安全。

三、车辆运行要求

1、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指定的路线、站点运行,准点率必须达到98%以上;发车时间:通勤车发车时间以员工按时上下班为基准,前面班车乘员满员后即可发车,起点站末班车:7:30(19:30)准时发车,终点站返程末班车:8:30(20:30)准时发车。

2、保证车辆卫生整洁,车内附属设备(空调)能正常使用。

4、建立车辆应急保障机制,当车辆发生故障等不能正常出车或车辆在行程中出现故障时,营运单位应及时安排临时车辆进行转运,确保员工正常上下班,并第一时间通知后勤部。

5、加强乘车人员的安全教育,乘车人员禁止携带危险品乘车,做到有序上下车,上车后应系扣好安全带,不得在车上打闹,不得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

四、出车安排

1、各部门每日17:00前将次日乘车人数上报至“通勤车管理微信群”,后勤部及时进行统计、研判,确定用车方案,并于17:30前通过微信等方式通知营运单位,营运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车辆。

2、营运单位须无条件满足员工的乘车需求,如人员增加,需新增车辆,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营运单位。

3、特殊情况需调整车辆运行时间、行驶线路、停靠站点及增减车辆时,须经副总经理批准,并及时通知营运单位。

4、因其他原因安排的车辆不能满足员工乘车需求时,后勤部及营运单位应紧急确定应对措施,及时安排应急车辆,事后及时报告,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五、统计结算

1、后勤部门卫对每班次运行车辆到达的时间、人数进行登记,作为结算的依据;通勤车驾驶员发车前应对乘坐人员进行清点,营运单位每日8:30和20:30前在“通勤车管理微信群”中进行通报,以便于后勤部验证门卫统计的准确性。

2、后勤部每月5日前对出车安排及实际出车情况进行统计,统计表经营运单位签字后交财务支付租车费用。

六、处罚规定

1、车辆运行准点率达不到98%(即每月允许1台次特殊情况的晚点,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除外),每次处罚500元-1000元。

2、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违规驾驶,每次处罚100元-500元,情节严重的营运单位予以调离。

3、车辆带故障运行,经指出后未及时整改,每次处罚500元-1000元,拒不整改的无条件终止与运营商的协议。

4、因乘车人员变化较大,各部门未能及时统计上报,造成车辆安排不合理,对部门负责人每次处以绩效10-50元。

5、后勤部未及时对乘车人员进行统计或统计不全,造成车辆安排不合理,每次处以绩效50-100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后勤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