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公务管理制度
一、教室公物管理实行学校、班级、个人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二、学校总务处负责所有教室校产的配备、登记、清查、核对,每学期清查、核对一次,每月巡查一次。对教室装备设备使用情况加强考评,每学期末将考评结果汇总上报给分管校长,对报损报废物品及时核对、登记。
三、班主任对本教室校产的日常使用、管理负总责,积极配合学校管理人员对本教室各种物资进行清查、核对、维修、保养和考评。
四、班级财产管理,由班主任与学生共同负责,采取定人定物的管理办法。
各班成立管理小组,对班内的所有公物定期检查,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或损坏,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向总务处请示处理意见。
五、管理办法及处罚规定
1、桌、凳(椅):班里的课桌凳要求与学生固定使用,课桌凳的责任人是其具体使用者本人。
(1)必须个人定号,包括个人。
(2)桌、椅(凳)号不得随便改换或擅自刮去编号。否则,每发现一处扣该班量化分6分。
(3)桌面不得乱涂乱画,更不能用小刀刻、划、割。否则,每发现一处扣该班量化分5分。
(4)有意或无意损坏了桌、椅(凳),应及时向总务处汇报。除照价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扣该班量化分10分。丢失的桌椅(凳)按原价赔偿。
2、黑板:由专人负责。平时不能乱画,不能用棍棒或其他硬物敲打。
3、墙壁:杜绝有手印、脚印、乱画、洒上墨水、乱楔钉子的现象发生。总之要保持本来的面目。否则,如发现一处,扣该班量化分5分。
4、地面:不许乱刨、乱砸,以免破损。否则,视其毁坏程度酌情扣分。
5、门窗:
(1)按时关闭。
(2)不得用脚踢门,用拳砸门,如门上有脚印或污垢,每发现一处扣该班量化分5分。
(3)小心关闭窗子,保证玻璃完好及小五金长久耐用。
6、教室里的电教设备、灯具、吊扇、电源插座、调速器以及垃圾箱、叉子、石英钟等应由所在的班级保管使用。如有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或损坏,限期由该班自行补充修复,另扣班级量化分10分。
7、所有装备设施一律不许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