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督导规范》编制说明
1.项目背景
社会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托底性制度安排。杭州市作为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特大城市,社会救助对象数量大、需求多元、情况复杂。截至2025年6月,全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范围的对象约7.23万人。随着社会救助工作从单纯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能力提升”的综合救助转型,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在精准识别需求、链接资源、赋能对象、缓解社会矛盾、提升救助效能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当前杭州市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面临显著挑战:一线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工作压力大、职业倦怠风险高;服务缺乏统一、科学的专业指引,服务质量与效果难以保障和评估;督导机制普遍缺失或不规范,现有督导多停留在行政检查层面,缺乏对专业能力、伦理反思、情感支持的系统性支持。据初步调研,仅有少量的社工机构或救助站(点)设置了社会工作督导架构,但督导内容、频次、资质要求差异较大。
对标差距与创新需求:
国家标准缺失:国家层面尚无专门针对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督导的技术标准或规范。
地方实践不足:虽有个别地区如四川成都、广东佛山探索了相关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或者规范,但都未涉及社会救助社会工作
2.工作简况
督导的内容,且与杭州本土救助体系、服务模式的契合度有待验证。
国际经验参考:英美等发达国家地区普遍建立了成熟的社会工作督导体系,强调督导在保障服务质量、促进专业成长、维护伦理实践方面的核心作用。本标准的制定将积极借鉴其先进理念(如“行政-教育-支持”三维功能模型)和关键要素(如督导关系、过程、评估),并结合杭州实际进行本土化创新。
预期效果与重大社会效益:
提升服务质量与效能:规范督导流程与内容,确保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符合专业伦理和标准,提升服务精准性、有效性,增强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保障社工专业成长与福祉:为一线社工提供持续的专业支持、能力建设和情感关怀,降低职业倦怠率,稳定社工队伍,提升专业自信与能力。
促进专业规范化发展:填补杭州市乃至浙江省在社会救助社会工作专业督导领域的标准空白,为该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提供核心制度保障。
优化救助资源配置:通过提升一线社工能力,更精准地识别需求、链接资源、评估成效,提高社会救助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引领示范作用:作为全国首个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的市级社会工作督导团体标准,为其他地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推动全国社会救助社
会工作专业化水平的整体提升。
2.1立项计划
该标准任务来源于杭州市标准化学会《关于〈杭州市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督导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通知》(杭标学〔2025〕8号)。
2.2起草单位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民政局、浙江工商大学、浙江树人大学、杭州芋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浙江省科普联合会、瓶窑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浙江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
2.3主要工作过程
2.3.1明确标准起草人员和工作计划
2023年12月组建标准起草小组,明确各参与单位或人员职责分工、研制计划、时间进度安排等情况。
2.3.2起草标准初稿
2024年1月进行文献与政策梳理:系统收集国内外社会工作督导、社会救助政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学术研究成果。
2024年2月进行深入调研:标准起草小组先后与杭州市以及部分区县民政局负责人、机构管理者、资深督导、一线社工代表、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了深度访谈,同时实地走访观察了35个区、乡镇(街道)助联体,了解督导现状与社会救助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对部分一线社会救助工作者开展了问卷调查。2024年4月进行框架
设计与内容撰写:基于调研结果,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杭州特色,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初稿,重点明确定义、要求、目标、内容、过程、管理等核心要素。
2.3.3修改标准稿
2025年5月5日,起草小组组织内部研讨会,会议对第一稿标准草案逐章逐条进行讨论,修改以下内容后形成第二稿标准草案:
1.规范性引用文件标注:已在第6章督导过程与第8章督导管理章节开头加入“按MZ/T166《社会工作督导指南》的要求执行”字样,确保正文引用标准;
2.章节顺序调整:将原第7章“伦理要求”与第8章“督导管理”顺序对调,现已在目录及正文体现;
3.危机干预能力补充:在第4章4.3能力要求新增第7条“具备危机干预能力”,与第5章5.4特殊督导内容形成呼应;
4.附录A增加:新增附录A督导记录表模板,列示关键字段以增强可操作性。
2025年5月10日,起草小组组织内部研讨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