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胶坝橡胶止水带买卖合同
橡胶坝橡胶止水带买卖合同
橡胶坝橡胶止水带买卖合同
橡胶止水带买卖合同
买方: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南运河东光段油坊口橡胶坝工程施工项目部
卖方:衡水前进工程橡塑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规,买卖双方就南运河东光段油坊口橡胶坝工程项目橡胶止水带买卖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第一条标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金额
标物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m)
单价(元/m)
金额(元)
备注
橡胶止水带
651型
衡水前进工程橡塑有限公司
330
70
23100
合计
23100
金额(大写)
贰万叁仟壹佰元整
注:以上数量、金额为计划数量、金额,实际结算数量、金额以实际签收单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按照买方设计要求标准执行。
第三条卖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买方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验收出现不合格,则卖方对该规格全部供应产品负责退货或换货,产生费用如装卸费等由卖方负责,并承担给买方造成损失。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应满足保护物资材料要求,确保物资材料在运输、装卸等过程中安全,卖方负责按规范常规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
第五条交货地点、时间:
1.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交货时间由买方提前3天通知卖方,卖方按买方指定时间供货。
第六条货物验收和提出异议期限:
1.数量验收:按买方提供尺寸数据验收。
2.质量验收:卖方负责向买方提供质量证明书和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资料;取样由买卖双方共同参与,样品报送有资质试验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3.提出异议期限:按国标验收,质量检测以相应规格国家标准为依据进行检测,如有异议,货物应封存不动,2日内通知卖方,双方向双方共同认可质量检测机构申请进行重新检测,以最新检测结果为准。
本条约定并不免除卖方因所供产品在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产生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运费、装卸费等费用负担方法:
装卸费及运费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结算金额、结算期限及支付方式:
1.结算金额(含税):实际签收数量乘以相应型号单价汇总后金额。
2.结算期限:货到经抽检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款。
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支付时卖方提供满足买方财务要求正式发票。
第九条安全责任:卖方应对自配人员、自有机械设备提供保险,同时提供第三者意外伤害险,发生损失由卖方寻求保险公司赔偿,买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补偿。卖方人员及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人员及车辆进场后遵守买方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场内设施及物品损毁,卖方应负责全部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卖方有权停止供货,终止合同。
(2)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
2.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如不能按约定供货时间供货,除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1%违约金,还需承担造成买方其它所有损失;
(2)卖方产品不合格,需承担给买方造成所有损失;
(3)质量资料齐全,并按买方规定时间送达,否则视为违约。
(4)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2)_种方式解决:
(1)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