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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四川省温江中学国际实验学校项目
工程内容:建筑施工图设计
工程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天乡路社区13、14、15组
合同编号:SJFW-2014-0901-003
委托人(甲方):四川省温江中学国际实验学校
设计人(乙方):深圳市中泰华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
合同双方
定义和释义
工程概况
设计依据
设计质量要求
设计范围
设计文件的要求
甲方的义务
乙方的义务
特别约定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不可抗力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终止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知识产权
通知及联络
其它
四川省温江中学国际实验学校项目
施工图设计合同
合同双方
本合同的双方为:
甲方:四川省温江中学国际实验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中泰华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定义和释义
2.1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甲方”是指根据本合同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工程的建筑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一方,即四川省温江中学国际实验学校。
“乙方”是指根据本合同承担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即深圳市中泰华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组织设计师及专业顾问)的行为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本合同”是指甲方及乙方签署的《四川省温江中学国际实验学校项目施工图设计合同》正文及其全部附件。
“本项目”是指甲方在温江建设用地上开发的四川省温江中学国际实验学校项目。
“本项目建设用地”是指四川省温江中学国际实验学校建设用地。
“本项目工程”是指本项目的建设工程,亦即甲方根据本合同委托乙方承担设计工作的工程。有关
本项目工程的概况参见本合同第3条“工程概况”。
“项目设计总协调人”是指对本项目设计承担总体负责任务的建筑师周小锋。
“四川省温江中学国际实验学校”是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在本项目工程的建筑施工图设计(详见附件一要求)阶段中承担的相关四川省温江中学国际实验学校设计工作。
“设计文件”是指乙方承担本项目工程的设计工作时所出具的任何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说明书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其中,有关本项目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详见附件一要求)的设计文件可特称为“建筑设计文件”。
“批准文件”是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针对设计文件而做出的任何批准、批复或其它书面文件。
“本项目工程有关单位”是指除甲、乙双方以外参及本项目工程的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的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机构、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商和各工程分包商以及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供应商。
释义
本合同项下的条款和段落的标题只为方便而设立,不应影响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
在解释本合同的内容时,当提及条款和附件时即指本合同中的条款和附件。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提及本合同时应包括本合同的任何附件。
第3条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四川省温江中学国际实验学校项目。
3.2工程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天乡路社区13、14、15组
3.3建设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46463.77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39959.59平方米。
第4条设计依据
4.1中国及四川省、成都市有关设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定;
4.2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有关本项目及本项目工程的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立项文件及规划文件;
4.3成都市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工程做出的实际要求;
4.4在满足上述全部设计依据的前提下,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设计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和理解甲方的意图,并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其它设计要求进行设计。
第5条设计质量要求
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中国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及四川
省、成都市相关地方标准中的规定(如相关标准不一致时,以成都市规划局指定标准为准),以及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其深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4月版),并满足成都市等有关审批部门及施工的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文件的质量应符合以下的质量要求:
5.1符合甲方开发和建设本项目的总体思路,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均衡质量、造价、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