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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BDSAXXXX—202X
公共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公共停车场(库)运行管理要求、运营服务要求、养护管理要求及增值运营服务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库)的运营管理服务,其他经营性、非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库)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9745-2013公共停车场(库)信息联网通用技术要求
GA/T761-2008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T1302-2016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22080-2016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引用规范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停车场(库)
停放和存储机动车车辆的露天场地及地上、地下构筑物。一般由出入口、停车位、通道和附属设施组成。以下简称停车场。
注:本文所指的停车场包括路内停车位和城市公众停车场,其中,城市公众停车场是指位于道路红线以外的独立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场和由建筑物代建的不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场。
3.2智慧停车管理系统
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是由服务于停车场运营的软件系统,用于汇聚整合经营单位所属停车场信息资源,具有停车信息采集、存储、处理、查询、统计分析、设备养护管理、系统维护管理等功能,以及停车预约、电子支付、停车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为停车场监管者、出行者、运营者供智能化管理与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并能够向市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推送相关数据。
3.3市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
市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是由城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城管局/执法局),用于汇聚各停车场数据并通过分析决策实现路内路外公共停车资源的统筹利用管理。
3.4无感支付
基于城市市级停车管理平台(城市全域智慧停车监管服务平台)的便捷停车服务,开通此服务的停车场可根据车辆签约情况执行先放行后发起扣款请求的停车模式。
3.5运行管理
面向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的停车场运行过程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控制,包含授权管理、收费管理、应急管理、数据联网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运行保障等方面。
3.6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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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公众提供的全流程管理和运营支持的服务,包含停车预约、信息告知、车辆引导、智能寻车、支付服务、智能充电、服务评价。
3.7路内停车
指城市管理部门为了缓解停车难、停车乱等社会问题,对道路两侧、桥梁等控制线以内的公共可容停车空间进行车位资源规划、设计,整体调节城市停车布局而设置的停车场所。
4基本要求
4.1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备案证明等相关证件应悬挂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4.2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巡查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安全规范、投诉受理、应急处理等管理制度,应明确责任人、主要工作程序和岗位职责。
4.3停车场(库)经营者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明确安全责任人、主要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
4.4停车场运营单位应配备满足停车场(库)运营管理需求的停车管理人员,并对停车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管理制度、安全规范、消防知识、停车引导、收费管理、纠纷处理、应急预案等,培训后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5停车场经营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自评工作,应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评估工作,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落实整改意见。
4.6停车场设备设施应包括车辆识别、车道控制、信息显示、智能缴费、可视对讲、停车诱导、安防监控、汽车充电和机房,其建设应符合JGJ100-2015的规定。
4.7停车场(库)运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停车场(库)基础数据、动态数据进行采集、处理,生成停车数据,上传到城市智慧停车平台,用于停车资源的管理和监管。
4.8鼓励采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停车场运营。
5运行管理要求
5.1授权管理
5.1.1车辆授权
支持固定车辆通过管理人员授权或用户自助缴费进行开户办理和延期功能。
支持访客车辆通过管理人员进行时限授权功能。
支持未授权的车辆进出停车场,自助支付停车费功能。
5.1.2人员授权
支持运维人员具有对运营管理人员、远程坐席人员和财务人员授权使用系统管理功能。
5.2收费管理
停车场(库)应在出入口处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