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物权法学习课件.ppt
文件大小:1.71 MB
总页数:86 页
更新时间:2025-09-20
总字数:约7.7千字
文档摘要

对所占份额的处分:原则上,在份额共有期间,任何共有人均可随时提出分出、转让、抛弃自己份额,即退出自由。注意:1,某共有人分出、转让时,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2,某共有人抛弃时,归其他共有人而非归国家3,某共有人可以自由以其份额设定抵押*对外关系---连带*共同共有1,共同共有只能基于共同关系而生;2,共同关系终止前,任何共有人不得提出分出、转让自己的份额;3,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每个共有人对共有物分享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责任,即每个共有人并无明确份额,份额是潜在的,只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各共有人份额才清楚*优先购买权甲、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