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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土地流转租赁合同最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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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7 页
更新时间:2025-09-20
总字数:约2.81千字
文档摘要

土地流转租赁合同最终版

土地流转租赁合同最终版

土地流转租赁合同最终版

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同意,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方式

甲方将亩土地(具体四至另附)经营权租赁给乙方使用。(以实际丈量土地面积为准)

二、租赁土地用途

乙方用于:种植、生态观光等,及与之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三、土地租赁时限

土地租赁时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保障在年月日之前,租赁土地上没有任何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和经营附着物(公共设施电杆、变压器、高压铁塔除外)。

四、租赁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序号

组别

坐落地名

亩数

户数

四至

地上附着物

1

2

合计

注:

1、租赁土地内所涉及树木或其他建筑设施,由甲方负责与原承包人商谈,合理评估并经乙方认可同意后,由乙方出资赔偿。

2、现有坟地不再迁移,但新坟头一年以后由乙方进行平整。

五、租赁费标准及支付时间:

按照每年每亩元,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第一年土地租赁费在年月日前支付,以后每年月日前支付,由甲方负责兑现给农户。其间调整一次租金,从年月日开始,每年每亩租金为元,直至合同期满。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1、切实保障做好村民土地租赁工作,协助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土地,协调处理本村村民、周边村或农户与乙方发生边界、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纠纷。保证乙方租赁期间权益不受任何侵犯、损害。

2、有权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监督乙方将应支付原土地承包经营户租金,落实到所涉及租赁土地农户。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或占用租赁给乙方土地。

七、乙方权力和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费;

2、租赁土地属于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出终止该合同。租赁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有权获得地面附着物相应补偿;

3、在租赁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4、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

2、正常情况下,合同期内如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土地并要求乙方恢复地貌,地貌逾期3个月不能恢复,地上所有附着物归甲方所有。合同签订时,乙方先交足土地恢复抵押金每亩1200元。在土地恢复交还农户时,甲方验收合格后,将抵押金全部退还给乙方。此抵押金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复耕完成后,全部返还乙方。

3、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如发生与第三方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变化,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实际经营公司名称变更,变更公司名称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法转让,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村民委员会,或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给乙方造成损失,由乙方通过诉讼方式主张。

2、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3、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因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十、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凡涉及到已租赁土地所有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但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归甲方原农户所有。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上级停发原农户直补等,该相应金额由乙方补齐。(以粮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