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docx
文件大小:15.54 KB
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09-21
总字数:约2.43千字
文档摘要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化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杜绝重大生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司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确定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
(一)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
1、基坑(槽)开挖与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3m(含3m)的基槽(沟);或基坑开挖深度未超过3m、基槽开挖深度未超过3m,但因地质水文条件或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