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疑似职业病病人健康损害与职业病危害因素关系不能排除;同工作环境同时发生两例以上相同或相似健康损害的;同工作环境已发现职业病人,其他劳动者出现相似健康损害表现;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需做进一步检查医学观察或诊断性治疗以明确诊断的;劳动者已出现健康损害,但未达到诊断标准规定条件,而健康损害还可能继续发展的第29页,共42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社会保障,按照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强制性):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上缴,实行社会统筹,设立工伤保险基金,用于对工伤职工或职业病患者提供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第30页,共42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第1页,共42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第一章总则
第2页,共42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法定职业病定义: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职业活动中产生接触职业危害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第3页,共42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职业病防治活动控制最主要、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接触粉尘、放射性、有毒有害作业按照职业病名单实施管理适用于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参照执行:其他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本法制定办法第4页,共42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职业病防治法》中共有22条对用人单位的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主要归纳为如下内容:1、健康保障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第4条)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19条)第5页,共42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3、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第6条)4、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第14、34、24条)5、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第20条)6、减少危害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第21条)第6页,共42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7、职业危害监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第24条)8、不转移危害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第28条)9、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第29、30、22条)第7页,共42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10、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第31条)11、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第32条)12、事故处理义务:发生或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第34条)第8页,共42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13、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第35条)14、提供职业病诊断资料的义务: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第48条)15、职业病病人调离和妥善安置的义务。(第50、51、54条)16、依照民事法律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第52条)第9页,共42页,星期日,2025年,2月5日劳动者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工作生命权:享有保护,不受危害危害知情权: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教育培训权:危害知识,防护知识,法律知识职业健康权:健康监护,职业病诊疗、康复特殊保护权:未成年工、女工、残疾人拒绝作业权:无防护条件,违章指挥,强令冒险参与决策权:职业卫生民主管理检举控告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