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2025中级会计经济法-模考试卷(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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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3 页
更新时间:2025-09-22
总字数:约1.77万字
文档摘要
2025中级会计经济法-模考试卷(二)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李某误以为赵某的镀金表为纯金表而花高价购买
B.陈某受王某胁迫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C.刘某超越代理权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正确答案)
D.孙某受蔡某欺诈与其签订买卖合同
答案解析:选项A: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选项B: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选项C: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效力待定。选项D: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