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施工现场临电.ppt
文件大小:16.39 MB
总页数:81 页
更新时间:2025-09-22
总字数:约9.13千字
文档摘要
第5.2.1条在TN系统中,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3配电柜与控制柜的金属框架;4配电装置的金属箱体、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的底座和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保护零线*第5.2.2条城防、人防、隧道等潮湿或条件特别恶劣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