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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玉龙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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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2 页
更新时间:2025-09-22
总字数:约4.22千字
文档摘要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一)矿井防治水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防治水安全检查根据本矿防治水工作实际,每1~3个月检查一次。

2、防治水安全检查由总工程师组织,矿长、副矿长、技术、机电、调度等部门及有关区队的技术管理人员参与。

4、防治水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

⑴井下密闭门、密闭墙等防治水设施;

⑵放水钻孔、堰口等水情观测设施;

⑶水仓、沉淀池、水沟等存排水设施;

⑷正在施工的探水孔等防治水工程;

⑸泵房排水设备、排水管路及供电线路。

5、由技术科、机电科负责汇总整理检查情况,并提出问题整改意见。

6、有关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根据问题整改意见,在检查过后10天内将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