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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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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9-24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施工用电主线路的架设和各分支线路的布设必须按供电部门的安全标准进行。动力线路与照明用电线路分开布设。
1、电线应架设在标准的木制、砼质的电线杆上并按照规范布设线路,禁止将电线架设在生长着的竹、木及施工脚手架上,不得用毛竹、钢管等代替电杆,架设高度必须保证机械、车辆通行安全的高度。
2、穿越道路、敷设在地面上使用的电缆必须加铁管保护埋入地下,距地表面距离不小于0.2~0.7m;穿越道路的埋设,铁管两端要伸出路基,保证车辆交会时不被碾压。
3、供电线路,应避开易碰撞、有热力管道和气体腐蚀的地带。
二、使用的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并且有可靠的接地或者接零保护措施,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