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地震应急预案民政(3篇).docx
文件大小:39.01 KB
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09-24
总字数:约2.95千字
文档摘要
第1篇
一、总则
为保障地震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地震应急预案民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地震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地震应急预案民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3.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震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三、应急响应
1.灾情报告
地震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要立即向地震应急预案民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情,内容包括: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受灾人口、房屋倒塌情况、伤亡情况等。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