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医院处方管理新版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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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 页
更新时间:2025-09-25
总字数:约1.53千字
文档摘要
医院处方管理制度
根据《药物管理法》、《处方管理措施(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在医院内开具、调剂、计价收费、保存处方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处方权限规定
1.本院经注册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到医务部门备案,填写《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经本科主任签字,医务部门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即具有独立处方权。《医院医师处方权登记表》交有关科室(医务部门、药学部、划价收费科)存档备查。
2.实习医师无处方权,所开处方需经本院所在科室有处方权医师审查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3.离退休医师未经医院回聘者不再有处方权。由院方回聘者,在聘期内重新办理有时限旳《医院医师处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