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一、试题部分(总分100分)
(一)民事起诉状写作(40分)
文书类型:民事起诉状
案情材料:
原告:张建军,男,1985年3月12日出生,汉族,XX市XX公司职员,住XX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11010XXXX,联系电话:138XXXX1234。
被告:李红梅,女,1988年7月5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XX市XX区XX小区XX号楼XX单元,身份证号:11010XXXX,联系电话:139XXXX5678。
事实经过:2022年10月15日,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15万元,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10%,2023年10月14日前还清本息”。原告当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220XXXX转账15万元至被告账户(账号:62220XXXX。借款到期后,被告仅偿还2万元利息,剩余本金15万元及利息3万元经原告多次催讨(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微信聊天记录、2024年2月10日电话录音为证),至今未付。
写作要求:
(1)包含民事起诉状必备要素;
(2)诉讼请求明确具体,事实与理由逻辑清晰;
(3)引用相关法律依据,附证据清单。
(二)刑事辩护词写作(35分)
文书类型:刑事辩护词(一审)
案情材料:
被告人:王浩,男,1990年1月20日出生,汉族,XX工厂工人,住XX市XX县XX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4年4月1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XX市看守所。
案情:2024年3月5日21时许,被害人刘刚在XX夜市因琐事(刘刚先辱骂被告人并推搡被告人肩膀)与被告人发生争执,后刘刚持啤酒瓶砸向被告人,被告人躲闪后顺手拿起旁边摊位的塑料凳反击,致刘刚头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拨打110报警,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万元,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控方意见:被告人王浩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
写作要求:
(1)围绕“罪轻辩护”展开,明确辩护观点;
(2)结合案情阐述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3)引用《刑法》相关条款,论证辩护意见合法性。
(三)民事上诉状核心部分写作(25分)
文书类型: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及事实与理由部分)
案情材料:
上诉人(原审被告):XX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XXXX法定代表人:赵伟,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XXXX法定代表人:孙强,董事长。
原审情况:2024年1月,原审原告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原审被告,主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交付500吨钢筋(合同约定交货时间2023年12月31日),要求赔偿违约金12万元。一审法院(XX市XX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0日作出(2024)XX民初字第123号民事判决,支持原审原告诉讼请求。
上诉理由:
(1)延迟交货系因2023年12月XX地区暴雪天气(有XX市气象局出具的《气象灾害证明》)导致物流中断,属不可抗力;
(2)原审法院未采纳被告提交的物流停运证明、气象资料;
(3)合同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交货延迟的,免除违约责任”。
写作要求:
(1)明确上诉请求(针对原审判决);
(2)条理清晰阐述上诉理由,结合证据与合同约定;
(3)引用《民事诉讼法》《民法典》相关条款。
二、答案部分
(一)民事起诉状(40分)
民事起诉状
原告:张建军,男,1985年3月12日出生,汉族,XX市XX公司职员,住XX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11010XXXX,联系电话:138XXXX1234。
被告:李红梅,女,1988年7月5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XX市XX区XX小区XX号楼XX单元,身份证号:11010XXXX,联系电话:139XXXX5678。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0元;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利息30000元(以1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自2022年10月15日起至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