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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手册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完成的工作
(一)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与配备人员
1、企业领导应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金属冶炼企业、危化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数不得少于3人(职工总人数千人以上不得少于5人)。
(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1、企业领导应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组织各部门编制不少于约30项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2、企业领导应组织各部门对本企业的所有岗位或工种、各类设备设施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且在现场悬挂,员工教育到位。
(三)必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领导应组织编制建立所有岗位与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考核机制。
(四)必须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预防机制
企业领导应组织开展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明确各类危险源的管理职责。
(五)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安全投入、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工作机制
1、企业领导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立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文),编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足额按月提取安全费用,建立安全费用财务目录和清单。
3、企业领导要参加应急管理与演练工作、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二、企业领导应参与的具体工作
(一)每年1月1日应起草下发《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1、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其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目标与指标的分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与修订工作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工作计划、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危险源辨识与风险管控计划、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计划、设备设施检验与维护检修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完善与演练计划、职业健康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各级政府安全工作计划等内容
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要简明适用,要明确完成各项工作计划的牵头部门,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与要求。
2、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下发后,每年1月上旬,应与各部门与车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部门与车间负责人应与各班组员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教育培训部门应结合《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每年2月份起草下发具体的安全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完成节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等内容,并对完成情况建立跟踪记录,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二)定期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
1、每月初:公司董事长或经理主持召开一次专题“安委会”,企业各单位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必须参加,建立专用会议记录、有会议签到、会议留照片。
专题“安委会”会议主要内容是:
(1)总结上月企业安全工作,对上月的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总结;
(2)学习、传达政府上级部门安全文件精神,落实文件工作要求;
(3)协调安全隐患整改与专题工作,布置公司下月的安全工作;
(4)“安委会”结束三天内,安全部门起草下发“安委会纪要”。
2、每周由安全部门牵头召开一次专题安全工作例会,便于及时传达、布置、协调安全工作;或根据各级政府要求召开紧急安全生产会议。
3、企业内部的各部门、车间的负责人,也要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建立会议记录。
(三)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检查与安全体系评价工作
1、每月底: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带队对企业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有专用检查签到表、检查记录本、有检查内容表格(必须要将“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内容纳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落实进行整改,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要有隐患整改的记录表及照片)。
2、每季度: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负责牵头对企业开展一次全面安全体系运行情况的自我评价工作,自我评价内容主要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是否完善和符合法规要求、各类安全管理台账与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各项安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是否到位、现场设备设施与安全作业是否符合要求;安全体系评价工作应下发《安全体系自我评价工作通知》,评价出的各类安全问题与安全隐患,必须下发整改通知,建立整改台账记录。
3、接到上级政府专项安全工作文件通知后,安全部门应立即组织开展本企业的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按照文件规定及时上报检查资料。
4、企业内部的各部门、车间等单位,由本部门负责人牵头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管辖区域的专题安全检查工作,要建立相关安全检查记录与台账;向企业安全部门报告安全检查情况备案。
(四)每半年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企业领导应组织安全部门应每半年至少结合企业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各部门(包括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安全检查情况、安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安全体系运行等情况,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不断的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水平(安全总结报告要向企业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