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静安区幼儿园招生政策解读.pdf
文件大小:224.19 KB
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5-09-27
总字数:约2.9千字
文档摘要

2024年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政策解读

一、静安区幼儿园小班报名(登记)的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答:报名(登记)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满3周岁),身体健

康且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已在本区市级示范园托班就读的幼儿可选择在本园小班

入园。

具体条件如下:

1、本区户籍的幼儿。

2、本市非静安户籍的幼儿,需持有本区房屋产权证(产权人须为幼儿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或幼儿持经本区办理且有效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3、非本市户籍幼儿需持有经本区办理且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