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技术指引(可编辑版).pptx
文件大小:23.48 MB
总页数:69 页
更新时间:2025-09-28
总字数:约3.01千字
文档摘要

二〇二五年七月;;为有序科学指导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

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老旧小区周边环境提升。

本指引所称城镇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底前建成,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群众改造意愿迫切的城镇老旧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符合要求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建或混建、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纳入改造范围。有条件可以适当将2005年底前建成的小区纳入改造范围。已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拆除范围的、已纳入土地整备实施项目的不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除应符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