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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城市供用热力合同违约责任协议(GF-1999-050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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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9
总字数:约1.93千字
文档摘要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违约责任协议(GF-1999-0503)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

根据《城市供用热力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编号:[主合同编号])的约定,为明确双方在履行主合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违约责任定义

本协议所称违约责任,是指任何一方违反主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的责任。

第二条供方违约责任

2.1供方未按主合同约定的供热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供热温度、压力、时间、区域等)正常供热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2因供方原因导致供热中断,且中断时间超出主合同约定时限的,每中断一小时,供方应向受方支付[具体金额或计算方法]的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