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云峰雅郡水系高边坡挡土墙合同(修改版)
株洲云峰雅郡水系高边坡挡土墙合同(修改版)
株洲云峰雅郡水系高边坡挡土墙合同(修改版)
GF—2000—0210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株洲云峰雅郡水系高边坡挡土墙工程
工程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市政道路甲级A143014390
发包人:株洲云雅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人: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2018.05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株洲云龙城乡建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湖南智谋规划工程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株洲云峰雅郡水系高边坡挡土墙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株洲云峰雅郡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
1.2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3建设方委托。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委托书
2.2发包人提交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主要技术标准是: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及标准。
第三条合同文件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设计委托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1.工程名称:株洲云峰雅郡水系高边坡挡土墙工程
2.工程规模:挡土墙,长度约40米。
3.阶段:施工图设计。
4.投资:建安工程费暂估约95万。
5.工作内容:挡土墙设计。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1、设计委托书。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方案设计:捌份;
交图时间:按发包人要求提交;
交图地点:发包人办公地。
第七条费用
7.1本合同工程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二00二年一月七日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取(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1.15、附加系数1.1)、参照株云龙管发【2015】14号文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工程设计费在以上收费基准按6折计取费用。
7.2取费计算:
95/200×9×1.0(专业调整系数)×1.15(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附加调整系数)×0.6(优惠率)=3.24万元。
7.3本双方协商合同总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包干。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清设计费。
8.2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8.3付款前,设计人应提前14天提出申请,并开具等额项目所在地有效发票给发包方,否则发包方有权拒付该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气象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发包人与设计人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根据实际设计工作完成进度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补偿事宜。
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设计文件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