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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学校食堂人员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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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5-09-29
总字数:约2.79千字
文档摘要

学校食堂人员考核细则

一、工作态度考核

(一)出勤情况

1.严格遵守学校食堂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每次扣5分。无故旷工一天扣20分,旷工两天及以上,除按规定扣除相应分数外,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停职等处分。

2.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食堂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由食堂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需报学校后勤部门批准。未按规定请假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病假需提供医院开具的证明,事假无特殊理由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请假期间扣除相应的绩效分数,病假每天扣3分,事假每天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