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餐饮服务业预付卡发行合同书2025
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
甲方(发行商):[填写甲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填写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填写电子邮箱]
乙方(持卡人):[填写持卡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填写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填写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
(可选)丙方(受理商):[填写丙方公司全称]
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填写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预付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及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预付卡的发行、使用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本合同所称“预付卡”是指由甲方发行,记载了一定金额,持卡人可以按照约定向甲方或其合作经营者(以下简称“受理商”)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卡。本合同所涉及的预付卡主要用于零售餐饮服务行业。
1.2“卡面值”是指预付卡上载明的、可供持卡人消费的金额。
1.3“有效期”是指预付卡可以使用的起止时间。
1.4“挂失”是指持卡人发现预付卡遗失、被盗或遗忘密码等情况时,通知甲方采取暂停交易等措施的行为。
1.5“清偿”是指甲方因经营终止等法定原因,对未消费的预付卡余额进行偿付的行为。
第二条预付卡的发行
2.1甲方同意发行面值为人民币[填写具体面值]的[记名/不记名]预付卡(以下简称“本卡”),卡类型为[IC卡/储值卡/虚拟卡等]。
2.2乙方通过[购买/赠送/兑换等]方式获得本卡。乙方获得本卡时,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
2.3本卡的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预付卡的使用与消费
3.1本卡的受理范围:本卡可在甲方自营的[填写具体门店地址或区域]零售餐饮服务门店使用。同时,本卡也可在甲方授权的合作商户处使用,合作商户范围以甲方[官方网站/APP/宣传资料]公布为准。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调整合作商户,并提前[填写具体时间,如15日]通过[官方网站/APP/客服电话]等途径公告。
3.2消费规则:
a.本卡可用于购买甲方提供的零售餐饮服务商品或服务,但不得用于购买现金、贵重物品(如黄金、珠宝等)、烟酒类商品(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及其他甲方明确禁止使用的商品或服务。
b.本卡单笔消费金额最低为人民币[填写具体金额]元。
c.本卡单笔消费金额最高为人民币[填写具体金额]元。
d.消费时,乙方须出示本卡及[密码/签名等,根据卡片类型确定],具体要求以甲方现场公示为准。
e.本卡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或出租。
3.3有效期:本卡的有效期为自[填写生效日期]起至[填写截止日期]止。本卡有效期届满后,乙方未消费的卡内余额将无法使用。
3.4交易记录:乙方有权查询本卡的交易记录。查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甲方提供的[官方网站/APP/客服电话]等途径。甲方应保存交易记录至少[填写具体年限,如3年]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有权制定并调整本卡的使用规则、受理范围等,但调整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并应提前[填写具体时间,如15日]公告。
4.2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卡资金存入专用存款账户,专项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4.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充分披露本卡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卡面值、有效期、受理范围、消费规则、客服电话、甲方基本情况、资金存管信息等。
4.4甲方应提供便捷的客服渠道,包括客服电话[填写客服电话]、电子邮箱[填写电子邮箱]等,负责处理乙方的咨询、投诉等事宜。
4.5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保障本卡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欺诈、盗刷等风险。
4.6甲方发生经营终止、破产清算等法定情形时,应按照《预付卡管理办法》等规定,成立清算组对本卡进行清偿。甲方应在经营终止后[填写具体时间,如30日]内,通过[官方网站/公告栏等]发布清偿公告,明确清偿方案、兑付期限和方式。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清偿期限内,将未消费的卡内余额足额兑付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a.享有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本卡的权利。
b.享有查询本卡交易记录的权利。
c.享有要求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预付卡相关信息和服务的权利。
d.在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时,享有依法求偿的权利。
5.2乙方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