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XXX学校巡课制度办法.docx
文件大小:23.87 KB
总页数:11 页
更新时间:2025-09-29
总字数:约5.88千字
文档摘要

XXX学校巡课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锚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度推进新课程改革落地,践行“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切实提升课堂教学有效性与育人质量。结合学校精细化教学管理要求,通过规范师生课堂教学行为、营造“教风严谨、学风浓厚”的教学生态,保障教学秩序稳定运行,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攀升,特制定本常态化课堂教学巡课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1.常态化原则:巡课工作贯穿整个教学学期,实现“覆盖全班级、全学科、全时段”目标,涵盖日常授课、早晚自习及特殊课程(如实验课、实践课);采用“定期巡查+随机抽查”结合模式,避免突击检查,构建“每日有记录、每周有汇总、每月有复盘”的长效管理机制。

2.客观性原则:巡课人员需以事实为依据开展记录,内容需包含具体时间、班级、学科、教师及行为表现(如“9:15高一(3)班数学课,教师迟到4分钟,进班后未立即组织教学”);杜绝主观臆断、夸大问题或隐瞒亮点,评价需基于可验证的场景与数据,确保公平公正。

3.发展性原则:巡课以“诊断问题、指导改进、助力成长”为核心导向,对发现的不足需提出可操作的改进建议);同时挖掘教师教学亮点,通过校内平台推广,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与学生学习习惯养成双向提升。

4.保密性原则:巡课记录、反馈意见及整改情况仅限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德育处)、年级组及涉事教师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开或泄露;涉及教师个人的评价内容,需通过一对一沟通方式反馈,尊重教师教学隐私,维护教师职业声誉。

第二章巡课组织与人员职责

第三条巡课工作领导小组及执行小组

为保障巡课工作系统化推进,成立分级管理组织架构,具体构成如下:

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主任、德育处主任、各年级主任为核心成员;主要职责包括:审定巡课制度细则、统筹学期巡课计划、审核巡课结果、决策重大问题(如教师严重违规处理、长期整改无效班级的管理方案)。

执行小组:实行“分层包保、责任到人”机制,具体分工:

包级校长:对接对应年级巡课工作,负责协调跨部门资源、监督年级巡课质量;每周至少参与1次重点巡课(覆盖薄弱学科、新教师课堂、近期问题较多班级),每月形成1份年级巡课督导报告。

年级主任/副主任:作为巡课执行核心,年级主任负责制定本年级月度巡课计划、调度巡课人员(含行政、学科、同行巡课人员排班);副主任实行“班级承包制”,每人承包3-5个班级(涵盖该班级所有学科课程),每日完成2轮全覆盖巡查(早自习+上午课程、下午课程+晚自习),重点跟踪承包班级的课堂纪律与教学规范。

第四条巡课执行团队

构建“多层级、多元化”巡课团队,从不同维度实现课堂教学全覆盖监督与指导

1.行政巡课团队:由校级领导、教务处/德育处中层干部、年级级长组成;巡查重点包括:整体教学秩序(如课程执行、时间管理)、师德师风落实情况、班级整体教学氛围,每月形成《校级巡课简报》,反馈至各年级组。

2.学科巡课团队:以教研组长为组长,备课组长、学科骨干教师为成员;聚焦学科教学核心:教学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标准、教学方法是否适配学生学情、学科核心素养是否有效渗透(如数学学科的逻辑思维培养、语文学科的文化传承),每两周开展1次学科专项巡课,形成《学科巡课分析报告》。

3.同行互巡团队:按“同年级同学科”“跨年级同科”“跨学科”三类分组,每组5-8人;主要目的为交流借鉴教学经验,如观察他人课堂互动设计、重难点突破方法,每月每位教师至少参与2次互巡,每次互巡后提交《同行反馈表》(含亮点总结、改进建议),经教研组长汇总后在学科组内分享。

4.专项巡课团队:针对特定主题(如实验课安全操作、信息化教学设备使用、阅读课学生参与度、高三复习课效率)组建临时团队,由相关职能部门(如教务处、总务处、信息中心)牵头,联合学科教师与技术人员;每学期开展3-4次专项巡课,提前1周公示《专项巡课方案》(含巡查指标、评分标准、流程安排),巡课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专项巡课结果通报》。

第五条巡课人员职责

(一)前期准备

1.制度学习:熟练掌握本制度及《学校课堂教学规范》《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明确巡课评价标准与问题处理流程。

2.信息掌握:熟悉所巡年级的课表(含任课教师、课程类型、上课地点)、各学科教学进度及近期教学重点(如期中复习、新单元导入),明确当日巡课重点(如抽查新教师课堂、验证前期问题整改情况)。

3.工具准备:调试学校教学管理系统的电子巡课模块,备好纸质《巡课记录表》(含班级、学科、时间、观察要点、问题记录、处理建议等栏目),携带平板或相机(用于拍摄典型案例,需提前告知教师用途)。

(二)现场巡查

1.巡查方式:采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