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招商代理委托协议
独家招商代理委托协议
独家招商代理委托协议
关于项目商业物业独家委托招商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项目商业物业”(暂定名,下同,以下简称‘本项目’)招商工作开展,确保如期正常开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将本项目招商工作独家委托乙方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招商区域、商位数量(商位是指每个拥有独立产权商业物业)
1.1商位分布:区块(附件一中红线区域内商位)。
1.2商位数量:个(折合‘实际产权㎡/个商位’计算,以下同,具体商位号详见附件二),本协议履行期间,基数以商位个数为考核标准,按商位个数%(即个商位)为考核标准。
二、乙方招商计划
2.1招商行业:等。
2.2乙方计划主要在以下区域开展招商:。
2.3招商期限:。
三、招商政策
3.1商位采用租赁使用形式。
3.2商位定金收取:。
3.3商位保证金(年租金%,视商位面积具体确定)标准和交纳方式、商位租金标准和交纳方式、商位定位方式、各阶段优惠措施等招商政策均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制订,详见附件。若有调整,甲乙双方再行商榷书面确定。
四、招商流程
洽谈达成
洽谈达成
入驻意向
客户填写入驻申请表、交纳商位定金
甲方、乙方共同进行审核
商位定位、客户结算商位租金(定金转为租金)、签订商位使用协议
客户进行商位
装修、商品陈列
正常营业
4.1乙方招商团队人员名,由乙方负责组建、培训,甲方安排名招商工作人员全程配合乙方招商工作。乙方人员对接人员调整,提前日告知甲方。乙方独家招商启动工作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
4.2客户洽谈、定位《入驻申请表》填写由乙方负责。
4.3商位定金由甲方收取,若因特殊情况需由乙方收取,须经甲方同意,且乙方应在收款次日将所收款项及交款清册交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账后当日或次日开具商位定金收据。已交纳商位定金客户《入驻申请表》存根联和商位定金收据存根联原件由甲方存档,乙方保存复印件一份。
4.4客户资格最终审核、商位租金结算、商位使用协议签订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通知客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5乙方应督促客户根据甲方要求及时进行商位装修、商品陈列并正常营业。
五、商户客户归属、招商策划费及其它约定
5.1为了加快招商进度,甲方招商人员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前已备案客户,应在年月日前将客户资料移交予乙方统一安排。同时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日内将招商预登记客户书面资料移交给乙方,由乙方独家招商运作。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从事本协议第一条约定范围内招商工作,否则,均计作乙方招商业绩。成功招商招商人员个人佣金由乙方负责。
5.2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计人民币元整招商策划费,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5.3甲方应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且不限于:电脑、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提供销售所需模型、看板等招商辅助道具;承担招商展示中心内之办公用品、耗材、水电费、通讯费等费用支付,及其它装饰布置,如新增展板或画面更换等事宜。
5.4本协议终止履行前已经交纳商位定金客户继续由乙方负责维护且计入乙方业绩并进行结算。
六、乙方招商佣金计算
在招商期限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招商,甲方应支付乙方招商佣金,包括基础佣金、超额奖励佣金。
6.1乙方完成商位定金收取即为完成招商。招商洽谈、商位定金和商位租金(或保证金)收取(均以甲方确认所收款项到账为准,下同),客户完成商位使用协议签订,乙方可得基础佣金为:
客户选择商位租金交纳方式
乙方可得基础佣金(元/个商位)人民币
交纳定金
交纳租金
6.2乙方在招商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招商商位超出考核基数时,超出部分乙方可获得超额奖励佣金,具体标准为:
超出考核基数个以下部分,每个商位奖励元;超出考核基数个(含)以上部分,每个商位奖励元。
七、招商佣金支付与考核
7.1自年月日开始,开始考核招商进度。
7.1.1在年月日至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