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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改为备案告知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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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09-30
总字数:约4.09千字
文档摘要

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改为备案告知承诺书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将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备案适用范围

本备案告知承诺制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单位食堂)等,但不包括销售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散装熟食销售、裱花蛋糕制作、自酿酒销售等风险较高的食品经营项目。

二、备案条件及要求

1.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

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和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