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麻醉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条例(试行).docx
文件大小:22.36 KB
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5-09-30
总字数:约3.42千字
文档摘要

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麻醉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麻醉和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麻醉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配剂等物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