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监理单位保修期的工作任务与方法及措施和承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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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6 页
更新时间:2025-10-08
总字数:约5.42千字
文档摘要

十五、保修期监理工作内容的承诺

工程完毕竣工验收办理移交工作之后,监理工作由项目实行阶段的监理转入项目保修阶段的监理。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和跟踪管理,涉及监督竣工验收的质量消除。

1保修期的工作任务

1.1在进入保修期监理之前,应协助业主拟定设备的维修保养方案,对协议中未明确的、特殊的防水、防火设备的保修,督促有关承包商提供保修书。

1.2根据承包商协议中规定的保修期限拟定保修期。若协议保修条款规定的保修期不明确或少于建设部《市政工程保修办法(试行)》规定的期限时,保修期拟定以“保修办法”为准。

1.3保修期前做好:贯彻实行保修期监理的监理人员并书面告知业主、汇编承包商、供货商通讯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