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早产儿知情同意书.docx
文件大小:27.07 KB
总页数:10 页
更新时间:2025-10-09
总字数:约4.52千字
文档摘要
早产儿知情同意书
一、医疗措施说明
早产儿(胎龄<37周)因各器官系统发育不成熟,出生后需立即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进行系统性监测与干预。以下为针对早产儿可能采取的具体医疗措施及目的:
(一)生命体征与器官功能监测
1.持续多参数监护:通过心电监护仪实时监测心率(正常范围120-160次/分)、呼吸频率(正常范围40-60次/分)、经皮血氧饱和度(维持90%-95%)、血压(足月儿收缩压约60-80mmHg,早产儿略低)及体温(维持核心温度36.5-37.0℃)。监测频率根据病情调整,病情不稳定时每15-30分钟记录1次,稳定后每2-4小时记录1次。
2.血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