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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商法实训教程课件:保险法实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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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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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保险法实训

保险法实训专项实训一保险法基本原则的适用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包括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按照保险利益原则,任何人不得以自己无合法利益的保险客体设定保险,此即“无保险利益即无保险”。各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效力要件,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我国保险法也一直将保险利益作为保险合同的生效要件。

保险法实训专项实训一保险法基本原则的适用【操作技能实训】实训素材1997年11月14日,北京科利华教育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利华公司)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