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广东省音乐联考考试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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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9 页
更新时间: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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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音乐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标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如下简称音乐术科统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本省普通高考的构成部分。音乐术科统考重要考核或检测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的掌握限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体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经过考试选拔出具备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音乐工作的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合格新生。

二、考试科目

乐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

器乐考生的应试乐器限定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