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鼓擂东方红”开门红业务竞赛方案
战鼓擂,东方红,赢在开门,胜在阳春,为实现企业一季度首战的良好开局,保证完毕全年经营目的,特制定本竞赛方案。
一、竞赛目的
一季度实现保费收入1万元,其中车险7000万元,非车险5000元,一季度保费进度完毕全年保费目的的27%以上。
二、竞赛时间
1月1日—3月31日。
三、参赛对象
各机构.
四、奖项设置及奖励原则
(一)车险出单奖
1、奖励规则:竞赛期间,但凡出了车险老式渠道(不含微营销)的“非营业客车商业险保单(不含过户车)可获得奖励;
2、竞赛奖励:增长2%的鼓励费用。
(二)非车险冲锋奖
1、获奖规则:参赛机构一季度非车险保费目的达到率80%及以上可获得奖励(目的参见表1);
2、提奖金额=保费收入×提奖比例.
3、提奖比例:
保费达到率≥80%
超过80%但未达100%的部分
超过100%的部分
0.5%
1%
1.2%
(三)荣誉奖励及奖金分派
1、对获得“非车险冲锋奖的机构按保费规模进行排名,取前3名,由企业领导在季度/六个月度经营分析会上颁发荣誉奖杯;
2、“车险出单奖”以团体管理费形式按月下拨;
3、“非车险冲锋奖”所获奖金的30%分派至机构总经理室组员,剩余70%分派至机构其他员工,详细分派由机构总经理室决定。
五、追踪机制
(一)方案上报
各机构应制定竞赛活动落地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的分解(将竞赛目的分解至各销售团体及销售人员、应至少设有团体或个人奖项)、推进负责人、贯彻举措等,并于1月X日前邮件上报至分企业。
(二)竞赛推进
1、分企业每周编制下发竞赛战报,及时通报竞赛战况;
2、机构也须根据本机构落地方案每周制定并下发竞赛周报,保证达到竞赛目的。
六、问责机制
(一)一季度保费负增长,且保费预算达到低于80%的,分企业对其重要负责人进行面谈问责;
(二)一季度保费增速低于分企业平均水平,且保费预算达到未达标的机构,须向分企业提交书面整改汇报。
七、其他
(一)各参赛机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鼓励期间注销、退保、批减的保费冲减签单保费.
(二)本方案由分企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