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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保人寿锦绣前程保险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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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4 页
更新时间:2025-10-17
总字数:约1.81千字
文档摘要
中保人寿锦绣前程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公民,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均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生存保险金领取日,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
1.自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