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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分娩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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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10-18
总字数:约1.04千字
文档摘要
分娩室管理制度
一、产房助产人员除具备护士任职水平和注册证明外,需经过专门培训、考核,获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能正式上岗。
二、分娩室医务人员不得佩戴手镯、戒指和耳环,进入工作区域,应更换拖鞋,戴帽子,穿洗手衣或隔离衣;产妇及家属进入半限制区需更换分娩室专用拖鞋,进入限制区除更换拖鞋外应佩戴帽子,穿一次性手术衣。
三、分娩室24小时×7天值班,值班者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四、分娩室应常备产程所需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固定位置,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维护,补充更换。未经科室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五、严密观察产程进展。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每例接产时必须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