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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法考真题解析: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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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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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法考真题解析: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第2题(2017-3-2)
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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