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上海市湿地保护专项规划(2025-2035年)》.docx
文件大小:803.8 KB
总页数:31 页
更新时间:2025-10-23
总字数:约1.49万字
文档摘要
上海市湿地保护专项规划
(2025—2035年)
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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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发展现状
第一节基本情况
根据《湿地保护法》规定,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确定全口径湿地范围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1961号)统计口径,湿地包括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不含养殖水面,下同)、沟渠、浅海水域等。根据2022年第三次国土资源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