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防水工程实体质量控制.pdf
文件大小:2.5 MB
总页数:9 页
更新时间:2025-10-24
总字数:约6.04千字
文档摘要

防水工程实体质量控制

3.7.1严禁在防水混凝土拌合物中加水。

当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

当坍落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

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3.7.2防水混凝土的节点构造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施工缝用止水带、遇水膨胀止水条或止水胶、水泥基渗透

结晶型防水涂料和预埋注浆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墙体水平施工健

应留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nlm的墙体上。拱、板与墙结合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