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考核细则(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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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3 页
更新时间:2025-10-24
总字数:约5.03千字
文档摘要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考核细则(3篇)
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考核细则一
一、工作态度
1.出勤情况
严格遵守学校食堂的工作作息时间,正常工作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旷工半天扣10分,旷工一天扣20分。
无故缺勤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扣20分。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须提前向食堂负责人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1-2天,需提前1天申请;请假3天及以上,需提前3天申请。未提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一个月内全勤(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情况)加5分。
2.工作积极性
主动承担工作任务,对于食堂负责人